为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威海建立了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荣成市中医院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威海市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首次为参保职工和居民新建了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填补了多年来群众普通门诊费用无保障的制度空白。同步完善了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打通了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的待遇衔接通道。其中,新建的普通门诊制度将于2022年12月1日实施,调整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保障范围
目前暂将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的保障范围确定为:在本人待遇定点机构以及异地就医期间(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参保居民的费用保障范围确定为:在本人待遇定点机构以及异地就医期间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一般诊疗费及规定的针灸类、小儿推拿类疾病的诊疗费用等。今后费用保障范围将适时扩大。按照上级政策,荣成市中医院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服务机构。
待遇标准
对参保人员纳入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比例予以报销,超过年度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在各级中医院普通门诊就医的参保人员将享受降低起付线和提高报销比例的优惠。
例如荣成市中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职工医保患者在我院门诊看病,只需要按照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支付费用。参保职工在荣成市中医院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为500元,500元以上医疗费用的医保支付比例为60%,只要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内的药品、中医治疗技术、检查项目(包括彩超、核磁共振、CT)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年度支付限额为1600元(不包括起付线)。
计算案例
职工医保A在三级医院就医待遇计算案例
在职职工A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750元,计算报销情况。
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纳入保障,首先自付700元,首先自付后剩余部分750-700=50元进入报销计算,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此次就医报销50*50%=25元。
职工医保B在三级中医医院就医待遇计算案例
在职职工B在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如荣成中医院)发生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750元,计算报销情况。
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纳入保障,首先自付500元,首先自付后剩余部分750-500=250元进入报销计算,三级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60%,此次就医报销250*60%=150元。
职工医保患者在我院看病比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多报销150-25=125元。